2012年2月2日星期四

转载:共和国第一大案 (10)


第十章 子虚乌有的同案犯



春节前夕,村里人在村口进进出出,办年货,走亲戚的,偶尔有人问他:“咋这阵挖窖哩?”更多的人看一眼即过,招呼也不打。因为姜三合是个有身份的雇工,龙不能像刘庆娃挖坑时那样坐在门槛上享受做财东的那惬意,他得做点什么,掂把锨把姜三合撂上来的土往外翻翻,心里却在念叨:复员军人给我做活哩,支部书记给我挖坑哩!
这时一个念头突然从龙治民脑子里冒出来,这念头是由他的念叨转变来的:“支部书记给他自己挖坑哩!”
这念头让龙吃了一惊,随即便被它迷住了。叫姜三合来是让他挖坑,是否干掉他,龙还没有拿定主意,这要看姜的命大命小。坑挖成,估计也就天黑了,姜三合就得在龙家住一夜。如果姜肯在堂屋里弄个草铺睡下,就算他命大,一夜相安无事,第二天客客气气送他上路。对姜三合这样的人动手,龙是很胆怯的。如果姜三合嫌堂屋龌龊,想到楼上睡--而楼上放着具尸体--姜三合就没命了。
龙清楚的记得那一幕,当姜三合刚攀上梯子准备上楼睡觉时,脑袋即挨了一撅,也不知龙在那一瞬间心怯手软,还是姜三合命硬,一撅没有将姜击倒,只见姜趴在梯子上浑身颤抖,抖了好一阵子才倒下。过后龙治民也抖了起来,喃喃地说:“到底是个有身份的人哩……”
追查同案犯的工作仍在继续。
这时龙家门后的女尸已被认领。其名李云,50余岁,商县居民,丈夫在西安某服装店任经理。李云的户口转至西安,因在西安生活不习惯,又回到商县。李云的邻居回忆,526日那天她称去买鸡娃。这与龙的供述一致。结合龙对诱杀杜长英的过程和姜家提供的姜三合失踪的经过,侦察人员判定西关和西关长途汽车站是龙经常出没的地方。并作出如下推想:如果有同案犯存在,龙就是他们派出的垂钓者,先由龙把猎物诱回然后由同案犯杀掉。
于是侦察机关通过西关城区工商部门召集了西关和西关汽车站两地及沿路的个体商贩,向他们传达了政策,动员他们提供情况。
商贩们反映了很多情况,其中有两种似有价值:
一、有一个名叫赵从计的人,三贤乡赵村人,曾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1984年春天出狱。经常在西关一带游转。今年三四月间,情况反映者曾见赵与龙治民在西关莲湖边嘀咕了很久。以后再也没有见到赵。
侦案人员赶到三贤乡赵村。赵从计不在,家里人说今年三四月间就出门了,至今没有音信。赵离家的时候说他去西安古楼饭店帮工去。
侦案人员追到西安。在西安走遍大街小巷,没有一个叫“古楼”的饭店。鼓楼吗?侦案人员把鼓楼一带大小饭馆查了一遍,被询问者都说没有雇用过一个叫赵从计的人。赵用的化名吗?但他的商县口音无法掩饰,被询问者都说没有雇用过一个操商县口音的人。当侦案人员正在省城的茫茫人海苦苦寻觅时,从商县来了电话:赵从计已回到赵村,并被拘留。
赵从计在审查时说,他是在古楼饭店帮工,古楼饭店名字大,其实是一个夹在街巷里的小饭馆,所以难寻。他现在回商,是因为手脚不干净的旧病重犯,被老板辞退了,“5.28案件他在西安就知道了,西安城里传得沸沸扬扬。回商县的路上他还想:龙犯是不是他在3月间在西关遇到的那个秃头矮子?赵从计他说他并不认识龙犯,二人的接触就那一次。当时他正在西关闲转,是龙主动上前和他搭腔,问他想不想找个活干。他正想找个事干,但他可不想挖什么猪圈。他会炒几个菜,想到食堂干。他刚从狱里出来,名声不好,商县的大小饭馆没人雇他。龙就对他说:那你咋不去西安呢?我要是有你那手艺,就去西安干。商县没有啥钱,杀人放火也弄不来几个钱,一个个比你我还穷……”赵从计想想也是,经一个狱友介绍,到西安去了。
赵从计的供述看不出什么破绽。
二、鱼好田,谢塬村人。有人说曾在西关见鱼与龙犯有过接触,什么时间记不清了。当时鱼从怀里摸出一把刀子样的东西递给龙犯,阳光下刀刃还一闪一闪的。交接时鱼龙二人还鬼鬼祟祟的,东张西望。什么样的刀子?情况反映者说他离龙鱼二人有六七步远。看不大清楚,像是那种刀柄贴有镂花塑料片的折叠刀。

从龙家搜得的物品里就有一把折叠刀,柄上贴着镶有暗花的塑料片。情况反映者辨认以后,说好象就是这种刀。
另据谢塬村村民反映,鱼好田此人整天显得很神秘,弯腰走路,怀里总像揣着什么。
传讯鱼好田。
问:知道为什么叫你来吗?
答:不……知道。
问:龙治民的案子你知道吗?
答:那知道嘛。
问:这把刀子你见过吗?
答:……这种刀子很常见哩。
问:在西关你给龙治民一把这样的刀子吗?
答:那没有那没有……
(停止提问,给鱼好田宣读政策8条)
问:你该明白,我们这话不是随便说的。
答:让我想想……我曾经卖给一个矮子一把这样的刀。龙治民是不是矮个?秃头?那就是他,给他卖过。
问:卖过?
答:是卖……咋啦?那会儿我从西安弄了几把刀子,想赚几个钱。
问:既然是卖东西,为什么偷偷摸摸的怕人看见?
答:那是1983年,正搞严打那种刀子派出所是不让卖的。
问:你拿什么证明你是在做买卖?
答:我一共卖出了十几把,都是那种刀子。
问:能找个证人吗?
答:哎呀,买我刀子的人我都不认识,让我去哪里找他们哩。对了,我们村的张旺就从我这里买过一把。
传讯张旺。
问:你从鱼好田那里买过一把刀子吗?
答:没有没有,他咋胡咬哩!
传讯鱼好田。
问:张旺没有从你手里买过刀子。
答:他咋说没买过刀子哩。我记得很清楚,他爱打野兔,要刀子剥皮,就在场边的辘轳跟前我给他的刀子。
鱼好田与张旺对质:
鱼:张旺,你要实话实说哩。
张:我咋没说实话?乡里乡党的,你咋胡咬?
鱼:人家有8条政策里(鱼向张说8条政策)。
张:我是从鱼好田那里买过一把刀子。
提审龙犯。
问:你屋里的这把刀子是怎么来的?
答;买的。
问: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从什么人手里买的?
答:在西关买的,花了两块多。
经调查,龙治民的刀子是从鱼好田手里买的,但鱼好田卖凶器给龙实属无意。可以暂时排除鱼的同案嫌疑。
在此期间,某村的几个民兵在事先未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就用一辆手扶拖拉机将一名妇女当作嫌疑犯押送到县里。民兵们说,村里有人曾看见龙治民去过该妇女(名叫金百玲,40余岁,寡妇)家,以后该女身上多了一件半新的绣花粉红的确良衬衣。
金百玲面如土色,哭不敢出声,满眼泪水。她说她与龙是去年二三月间在南秦桥上遇上的,龙让金给他家洗衣服,称他是收购旧衣物的,家里有很多旧衣服要洗。当时金还有其他事,未去龙家,后来也就把这件事忘记了。但是一个月之后,龙按金给的地址寻到了金家。这一次龙没有提洗衣服的事
,却说想给他另寻个婆家。临走时送了她一件据说是收购来的衬衣。以后呢?她和龙再也没见过面。
金百玲后来的窘境证明该村民兵的举动是轻率的。回村以后,民兵们对村民说金没有事,龙想骗她没有骗成就是了。然而村民们却不这样想,既然龙犯去过她家,她也接受了(买的?谁信)龙送给她的衣服,她不是个寡妇吗……于是金百玲背上了“龙犯的相好”的污名,遭到了村民的白眼,连门都不敢出了。金百玲气不过,到村干部家里闹,让给她平反。村干部为难的说:没人给你定个啥罪嘛,有啥反可平?金说那我咋遭恁大的罪哩?天天缠着村长要给她恢复名誉,闹得村长叫苦不迭。

6
5日,王墹村又传出一条惊人的消息,现场勘验组于当日在龙家厕所东墙下50厘米处,又发现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尸骸。经过整理鉴定,计为4具。是为“1号坑
次此发现再度震动了商境,这不由得不使人推测:48具尸体恐怕还不是最后的数字,埋尸之处恐怕不只限于龙家周围。
与此同时,各种流言从民间产生、张扬开来:
龙的同案犯目前已化整为零,四处逃匿,有人亲眼见过。
某县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人说是龙的同伙干的;某县发生了拐骗案,人说是龙的同伙干的。外地区发生了抢劫案,人说也是龙的同伙干的。

一个从龙家查得的奇怪的小本这时摆在了侦案者面前。他是用各种香烟盒装订而成的,上下翻揭。从本子上端钉合处杂乱重叠的线脚来看,装订者在不断地添续新页。现已有一百多页。字写在烟盒背面,字迹大小不等,时而工整时而潦草,但出自一人之手,可见记事者是在不同场合书写的。记载的内容十分庞杂,但基本可以看出这是一份长长的名单,竟记载了1208个人的姓名及被记载者的情况,名单上大多有名有姓,也有有名无姓的如田娃”“淑芬和有姓无名的如老田”“张师等等。从地址看,上面的人多居乡村,也有一些居城镇的居民、干部、工人。地址之后的内容便没有一定之规了。有的按常例记载该人的性别,大概年龄,家庭状况等。有的在其姓名之后,只记该人有个老表某某某,转而记载某某某的情况。有的姓名之后什么也没有。除此之外,本子上还出现了一些名人的名字。
这是一份什么样的名单呢?像民间传说的那样,上面记载的都是龙犯已杀或要杀的人吗?然而名单上没有杜长英、李云、姜三合及其他几个已被亲属认领的死者的名字。同案犯的名单吗?这很难说,不能用龙犯不可能有一千多个同案犯这样的想法来否定在名单中会藏匿有同案犯的名字。或许名单的庞杂甚至记上名人的名字是龙犯的障眼法呢?但话又说回来,龙犯会把同案犯的名字记在本子上吗?
提审龙犯。
问:龙治民,这个本子是你的吧?
答:是。
问:上面的东西是你写的吧?
答:那当然么。
问:上面记的都是什么人?
答:啥人都有。
问:你都认识?
答:咋能都认识哩。认识就不记他了。要说认识也只是在啥地方见过一面,闲讲两句,过后我就把他们记下来。大部分我连面也没见过,都是听别人说的。我在街上转,听别人在一边说谁谁谁咋了咋了,我把别人说的那人记下来。
问:你为什么要记下这些人?
答:……也不为啥。真的不为啥,记着耍哩。
问:耍哩,这话谁能相信?
答:真是耍哩,别人我敢哄,你们我咋敢哄哩!
……
商县公安局有两个炊事员的名字居然也被龙治民列在了名单上。当询问到他们时,两个炊事员破口大骂,继而赌咒发誓:根本与龙没有打过交道。至于他们的名字怎么会出现在那小本子上,“我们咋知道呢?”
侦破领导小组决定:必须把名单上所记的一千多人逐个查清!
这可是一个大工程。调查走访组亦随着成倍的扩大,几百个人分成一百多个调查分组撒向商洛全境。后来王扣成回忆说:“那个小本可把人整苦了,光是就它的调查材料摞起来,就有半人高!”调查结果表明:
一、名单的由来确如龙犯所言,大多是道听途说得来的。
二、龙犯记此名单是为了日后到其中一些人家里骗吃骗喝。
三、名单中大部分的名字对龙没有实际意义。也许真如龙所言,“记着耍”?
调查的结果另人失望,案情显得更加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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