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日星期四

转载:共和国第一大案 (8)


第八章谁是同案犯?

为防止同案犯在逃、自杀或相互杀人灭口,侦破领导小组指示西南各乡,尤其是龙犯所在的杨峪河乡、龙犯的原籍仁治乡、龙妻闫淑霞娘家所在的金陵寺镇以及邻近王墹的刘湾乡的乡村干部和民兵治保组紧急动员起来,对辖区内的曾有前科者和有劣迹者实行监控,并对行迹异常者予以关注。
至于案发地王墹村,被一支武警部队包围封锁起来,通往村外的各路口都站立着荷枪实弹的警察。自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王墹村沉默数年的钟声再度被敲响了。62日午后,村干部站在几成废墟的老戏台上,向集合在台下的村民宣布了一个决定。基于法律方面的考虑,不便给决定以某种正式形式,该决定便没有诉诸文字更不能记录在案,而是口头下达的。所以王墹村干部没有使用宣布或类似于它的字眼,甚至避免给村民造成他在传达上级决定的印象。没有什么决定,只是一件事。现在给大家说个事。目前这个案子还在保密阶段,为避免走漏风声,给公安人员进一步侦察带来不便,最近一段时间大家没什么要紧事就不要离开村子了。据公安人员推测,龙治民很可能有同伙,如果风声传到同案犯耳里……”一些有头脑的王墹人马上品出了这番禁令的真正含义。他们议论道:要说防止走漏风声,风声在前几日早被围观的外村人传扬出去了。龙治民的同伙若在外村,早就逃的逃,毁赃的毁赃了。公安机关怀疑龙的同伙就在王墹村里!于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人人眼里满含疑问。此后的日子里,家家户户门窗禁闭,出门时彼此碰见了,也只是淡淡打个招呼,没有多余的话,全村一时处于相互猜忌的惶惶不安的紧张气氛中。

其时临近夏收,需要外出办的事很多,为此村里专门指派一个党员干部集中办理村民外出事务。如果谁有非亲自去办不可的事,需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再报公安机关,看其外出事由是否确实急办,是,就开一张通行证,但要限定回返的时间。实际上,那些天里没有一人提出申请,因为谁也不愿让人怀疑他是想给龙的同伙通风报信。
这时,从龙犯家里搜查出来的15张存款单引起了侦察者的注意。这些存款单分别藏在炕席底下、半截柜里、鞋里、炕洞里和奖状背后等处。定期12张、活期3张,合计存款额573元。
储户姓名除了龙治民,还有几张上面写着“闫崇善”这个名字。
龙治民在审讯过程中承认那些钱物是由他本人存入银行的,而闫崇善是他妹夫,金陵寺镇闫村村民。为什么要以闫崇善的名义存款呢?龙治民在回答这一问题时态度很暧昧,他先是犹豫了一下,说他一时想不起为什么了,不为什么,只是随便找个熟人的名字写上罢了。稍事沉默以后,他也许自觉这样的供诉难以服人,便临时编造一个理由似的,说他妹家和他岳母家(龙的女儿一直寄养在那里),同在闫村仅一河之隔,他用妹夫的名义存款而不以岳母的名义存款,是为了能让妹妹常取出一些钱,直接花在她女儿身上,以免岳母一家从中揩油。这一番解释到也合情合理,但是,龙自己为什么不直接给女儿花销,而托付给别人呢?这是疑问一。疑问二,既然意欲让妹妹代劳,为什么不将钱存在金陵寺镇--闫村就在镇街上,而要存在闫村50多里外的县城呢?并且,那几张写着妹夫姓名的存单,为什么没有给妹妹家呢?以存入的日期看,均在半年以前,还没有顾上拿到闫村的话站不住脚。
在这两个疑问面前,龙治民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干脆推翻了上述解释,声称他编了谎,而又回到最初的解释上,说他一时想不起来为什么要借妹夫的名字存款了,好象也不为什么,只是随便找个熟人的名字安上罢了。“刚才我这样说,怕你们不信,才编了谎。”
侦察人员驱车前往金陵寺镇。
金陵寺镇距王墹村四十余华里,在商县属一大镇,由于龙治民的岳母、女儿、妹妹居住在此,此地又是龙早年读书、生活过的地方,熟人较多,案发前他常常出没其间,金陵寺就成为此案重点监控地区。
闫崇善家在闫村一村巷的深处,周围紧傍四邻,别无空间。一个用柴篱围成的狭长的院子,院内堆放杂乱无序。室内似乎同龙治民家一样昏暗,地面坑洼不平,墙壁和屋顶被烟火熏染得墨黑。侦案人员来闫村时,就带着将在闫崇善家有所发现的心理准备,现在院内的零乱和室内的阴暗气氛,使他们的神经更加紧张……
5.28案件一发,龙妹一家便陷入惶惶不安之中,包括孩子,家里无一人去王墹村探情况,及至过后几日,龙妹一家被告知不得外出,待在家里随时等候公安机关的传讯。
现在侦案人员来了,似乎是龙妹一家早已盼望的。龙妹夫妇很知趣的让孩子们出去,但不让他们走远,以免公安人员生疑。夫妇俩客气、拘谨、紧张,但无惊慌之色。对于王墹村发生的凶案,他们的回答与王墹村人以及诸多与龙治民相识的人回答一样:想不到。也提供不出有价值的线索。当问到存款单的事,闫崇善一怔回头问龙妹:“你知道吗?”
龙妹回答说:“我咋会知道哩?”
闫崇善沉吟了一会,愤愤的说:“狗日的陷害我哩!”
侦案人员疑惑地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看,事情一出来,你们就按存单的名字寻我来了。他这不是陷害我是啥?”
“龙治民为什么要陷害你呢?”
“恨我嘛,我打过他,打过好几次哩!”说到他与龙的仇恨,闫崇善愤怒的神情里含有着一种轻松感。因为与龙有仇这一事实有助于他与龙案洗清关系。他说:“最后一次我说,你要是再来,我就打断你的腿!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来了。我们也和他断了来往。”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早了,都四五年了。”
“龙治民来你家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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